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关于开展2020年电源 (抽水蓄能电站工程)项目服务类供应商 资质业绩信息核实工作的公告
新利官方网站:2020-07-16 作者:新利官方网站 点击量:410
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关于开展2020年电源 (抽水蓄能电站工程)项目服务类供应商 资质业绩信息核实工作的公告
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在科学防控基础上,有序推进复工复产,按照避免人员聚集、尽量减少接触的原则,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开展2020年电源项目服务类供应商资质业绩信息核实工作并发布公告。
1.核实目的
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开展供应商资质业绩信息核实工作,目的是减少供应商制作投标文件时的重复性劳动,提高评标工作效率。供应商可自愿参加核实工作,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将向所有参与核实的供应商确认反馈“核实结果信息”。资质业绩信息核实并非参与投标的前置必备条件,未参加核实的供应商仍可正常参与招投标活动。不存在“合格供应商名录”。
2.核实范围
参加国家电网有限公司总部电源(抽水蓄能电站工程)项目投标的服务类供应商。本次核实类别为:设计、监理、施工(主体工程施工、筹建期洞路、机电安装工程(含承装修试))、安全监测、工程质量检测(金属、土建)共五类。
具体内容见附表:核实产品目录。
3.核实内容及要求
核实内容及要求详见附件,请供应商认真阅读,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4.核实申请方式
供应商需在新一代电子商务平台(以下简称“ECP2.0平台”)下载安装“资质填报工具”,通过“资质填报工具”的“核实申请管理”模块向ECP2.0平台提交核实申请。提交核实申请操作流程详见附件2。
ECP2.0平台访问网址:https://ecp.sgcc.com.cn/ecp2.0/portal/。
申请期间将集中开展宣贯答疑,答疑时间方式、内容及要求详见附件3。
5.供应商信息填写
申请核实的供应商通过“资质填报工具”填写资质业绩等相关信息,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填写完毕后,通过“资质填报工具”向ECP2.0平台提交核实信息模板。提交核实信息模板操作流程见附件4。
供应商资质填报工具、操作手册和演示视频,可在ECP2.0平台首页【下载专区】获取。
6.核实时间安排
(1)供应商提交核实申请截止时间:2020年7月20日17:00。
(2)供应商核实信息模板提交截止时间:2020年7月25日17:00。
(3)供应商递交支撑资料截止时间:2020年7月25日17:00。
(4)文件核实时间:2020年7月27日-8月5日。
(5)结果反馈时间:2020年8月15日前。
7.递交支撑资料方式
本次不再递交纸质版核实支撑资料,所有支撑资料均通过百度网盘递交电子版,请确保电子版支撑资料与原件一致,一经发现提供虚假资料,按照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供应商仅需将百度网盘私密分享链接、提取码及联系人电话发送到gys@sgm.sgcc.com.cn邮箱,邮件主题格式为“产品名称+供应商全称”,如:“水电设计+XXX公司”。分享链接有效期选择“长期有效”,核实结束后,供应商可自行取消分享。支撑资料文件格式详见附件5和附件6。百度网盘应用方式说明详见附件7。
8.其他注意事项
(1)核实过程中澄清或修改平台信息的情况,需要通过腾讯会议或电话形式沟通,请参与核实的供应商提前安装腾讯会议软件,以免影响核实工作进度和质量。腾讯会议软件安装及使用步骤详见附件8。
(2)本次核实工作依托国家电网有限公司ECP2.0平台,供应商所有信息均需重新填写。
(3)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对所有参与核实的供应商,通过ECP2.0平台确认反馈“核实结果信息”。如因供应商原因未完成申请产品核实的全流程工作,将视为供应商自动放弃参加相应产品的核实工作。
(4)对于参与此次核实的供应商,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将在ECP2.0平台上公示其相关信息。供应商在ECP2.0平台上填写的属于公示范围内的信息均将被公示,不区分核实信息状态,公示信息范围及格式见附件9。
9.关于供应商注册信息变更的说明
拟变更注册信息(含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供应商,需提前申请,在2020年7月31日前完成相关审核工作,保证ECP2.0平台上处于“审核通过”状态。参加核实过程中,在平台确认“核实结果信息”前不得对注册信息进行修改。
10.咨询电话
资质业绩信息核实相关业务(如:资质业绩信息填报、核实规范、核实指南等疑问):4008180899-1-2-2。
ECP2.0电子商务平台系统问题(如:浏览器安装、工具安装、系统操作等):010-63411000。
电子钥匙相关业务(如:电子钥匙办理、过期更新等):400-991-5500。
注册信息变更相关业务(如:变更企业名称、注册资金、法定代表人等):4008180899-1-9-1。
附件1 核实须知
附件1.1 核实规范
附件1.2 核实指南
附件2 提交核实申请操作流程
附件3 供应商宣贯答疑安排
附件4 提交核实信息模板操作流程
附件5 核实信息填报及资料准备提示
附件5.1企业业绩证明
附件5.2 人员业绩证明
附件6 核实资料文件格式
附件7 百度网盘应用方式说明
附件8 腾讯会议软件安装及使用步骤
附件9 供应商信息公示模板
2020年6月30日
附表
核实产品目录
序号 | 物资大类 | 物资中类 | 物资小类 | 特征值 | 核实范围 | 填写模板名称 |
1 | 服务 | 水电工程服务 | 水电工程勘测设计 | 可行性研究 | 同时具有: | 水电工程勘测设计 |
1)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 | ||||||
2)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水利行业甲级资质。 | ||||||
3)具有中国水土保持学会颁发的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单位四星级及以上水平。 | ||||||
招标设计/施工详图设计 | 同时具有: | |||||
1)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岩土工程专业甲级和工程测量专业甲级资质。 | ||||||
2)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水利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电力行业设计甲级资质。 | ||||||
2 | 服务 | 水电工程服务 | 水电工程监理 | 施工监理 | 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甲级资质,或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或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甲级资质。 | 水电工程监理 |
3 | 服务 | 水电工程服务 | 水电工程施工 | 主体、筹建期洞室及道路、机电安装 | 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 水电工程施工(主体、洞路、机电安装) |
4 | 服务 | 水电工程服务 | 水电工程施工 | 安全监测 | 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和国家测绘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测绘(工程测量专业)甲级资质。 | 水电工程施工(工程安全监测) |
5 | 服务 | 水电工程服务 | 水电工程施工 | 工程材料检测试验(土建)类 | 同时具有: | 水电工程施工(金属、土建试验检测) |
1)具有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质量检测甲级资质(岩土工程和混凝土工程)。 | ||||||
2)具有计量认证证书(CMA)或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证证书(CMA)。 | ||||||
服务 | 水电工程服务 | 水电工程施工 | 工程材料检测试验(金属)类 | 同时具有: | 水电工程施工(金属、土建试验检测) | |
1)具有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质量检测甲级资质(金属结构)。 | ||||||
2)具有计量认证证书(CMA)或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证证书(CMA)。 |